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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文公告-有關公文之期望、目的及稱謂用語,均無須挪抬(空格)書寫

[收文] 文號:1040002562

教育部 書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
發文字號:臺教綜(三)字第1040047848號
保存年限:3年 地址: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
聯絡人:馬淑珍
電話:02-7736-5907
Email:mashu@mail.moe.gov.tw
 

主旨:轉知「為使各機關處理公文有一致遵循標準,自104年3月25日起有關公文之期望、目的及稱謂用語,均無須挪抬(空格)書寫」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據行政院104年3月25日院臺綜字第1040127907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