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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務組第二次公告:112學年辦理廢棄(無主)車輛管理與處理作業

112學年辦理廢棄(無主)車輛管理與處理作業
一、請教職員生有機車、腳踏車騎進校園(含宿舍區)需求,且未申請停車證者,儘快申辦停車證張貼。
二、總務處事務組將於本(113)年3月4日起,依本校「廢棄車輛管理與處理規則」辦理校園(含宿舍區)內廢棄(無主)車輛清理(張貼告示、集中保管、拍賣等)作業。
三、拍賣時間:113年4月23日下午15:20
四、拍賣地點:第二汽車停車場(宿舍區)。

事務組113.3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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